“生产性保护”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式之一,它以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、整体性和传承性为核心,借助生产、流通、销售等手段,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,从而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得到有效、健康的保护,最终得以传承发展。文化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“生产性保护”高度重视,从2011年即开始了第一批生产性保护基地的命名工作,我省第一批国家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为禹州市星航钧窑有限公司、禹州市杨志钧窑有限公司。
目前,河南省被命名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的5家单位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过程中充分发挥了示范、带动作用,不断探索和总结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做法及经验,加强了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,为弘扬中原优秀传统文化,推动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的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