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翰墨华章——2024·中国百家金陵画展(中国画)征稿通知

核心提示

为弘扬现实主义精神的宗旨,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、为社会主义服务,推出更多讴歌党、讴歌祖国、讴歌人民、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,中国美术家协会、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、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、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将共同举办“翰墨华章——2024·中国百家金陵画展(中国画)”。现将本次展览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机构

主办单位:

中国美术家协会

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

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

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
承办单位:

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 

江苏省美术家协会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江苏省美术馆

江苏省书画院

二、展览组委会

名誉主任:范迪安 徐 缨

主  任:马锋辉 徐 宁 杨志纯 常胜梅

副 主 任:王 平 朱 斌 何 超 周京新

委  员:(按姓氏笔画排序)

王 法 王菲菲 孙 蓓 刘 云 刘旭东 刘伟冬 李 伟 陆庆龙

杨 萍 杜松儒 张兴来 高 民 徐惠泉 章 云 董竟成

办公室主任:杜松儒(兼) 赵 震 鲁 梅 吴 嫔

办公室副主任:孙 宁 孙 蓓 浦 均

展览统筹:张 洛

三、评选委员会、监评委员会

展览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,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。

四、展览日期:2024年11月中旬

五、展览地点:江苏省美术馆

六、展览规模:本次展览将展出中国画作品100件。

七、参展要求

(一)作品内容:投稿作品的艺术形式为中国画,题材不限。内容要求表现祖国大好山河,体现中华民族人文精神,展现国家发展之果,讲中国故事、展华夏魅力。彰显中国画的学术追求和创新探索。

(二)作品尺寸:作品装框后尺寸不超过240cm(高)×200cm(宽)。

(三)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,严禁使用高仿、代笔、抄袭他人、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。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,作者自负,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,取消其参展资格。(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,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,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。)

八、评选

(一)初评:投稿作者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,一人仅限投稿1张(含合作),多投者(重复投稿者)不予受理。照片背面请注明:姓名(以身份证为准,要求身份信息真实、准确有效)、作品名(与画面相同)、尺寸(高×宽cm)、详细联系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、展览名称,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。作品照片截稿时间: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止,以收件地邮戳为准。照片收件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中国美协,邮编:100083,收件人:张洛,办公电话:010-59759379,信封注明:“翰墨华章——2024·中国百家金陵画展(中国画)”。

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。

(二)复评: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(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,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,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,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)。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:姓名(以身份证为准,要求身份信息真实,准确有效)、作品名(与画面相同)、尺寸(高×宽cm)、详细联系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、展览名称,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。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,照片不退。复评落选作品退件。

作品复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。

九、相关事项

(一)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,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。

(二)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。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。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。

(三)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。

(四)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(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)。

(五)展览有关申报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的资格条件的信息,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发布。

十、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、研究、摄影、录像、出版和宣传权。

十一、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《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》。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(www.caanet.org.cn)查看。 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
中国美术家协会

2024年6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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